慧聪消防网讯 2016中国消防安全产业大会(CFIC2016)注册报名 继《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广东在加强消防安全方面出台新规定。据悉,《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自今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规定》对12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了界定,并提出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情况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根据《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月组织1次防火检查,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
同时,根据《规定》,公安消防、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安全监管、质监、税务、金融监管、海关等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社会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情况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并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