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安全检查工作。
部门联合,依法整治,火灾隐患“露头就打”。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展开后,全地区各级职能执法部门形成消防安全整治长效机制,设定联络员,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查、暗访等活动30余次,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分管职责在本行业范围内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采取日检查、周碰头、月总结制度,定期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地区行署。结合自身职责,各职能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责任,对本行业范围内涉及生产经营、货物运输、易燃易爆等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对各单位、场所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各司其职依法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对一时不能整改和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单位对其进行停业整改,全面做到火灾隐患面前不讲情面、不动私心、不留后患。截至目前,全地区各职能执法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40余次,检查各社会单位、场所800余家,消除火灾隐患300余处,责令停业整改20家。
细化目标,责任到人,全员出动剿火患。支队持续发力,采取责任捆绑、工作细化,明确重点,建立领导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