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危害,全面增强广大医务人员防控火灾自查自救能力,切实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9月12日,内蒙古通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辽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活动时间。自2016年9月12日至9月30日,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全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状况,推进各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性工作来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知》分二个阶段开展:一是自检自查阶段(2016年9月12日至9月22日)。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加强指导辖区内的卫生系统全面的开展消防安全的自查自改工作,并联合深入到各单位进行彻底的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辖区力争通过自查自改工作有效的提升卫生系统的消防安全水平。二是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市卫计委与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卫生系统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落实消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