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责任无法有效落实,电梯维修更新改造经费仍无长效保障机制。同时保障电梯安全涉及电梯选型采购、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保、更新改造等多个环节,监督管理也涉及住建、质检、财政、安监等多个部门,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导致监管合力发挥不足。电梯安全管理已成为社会管理的一部分,较为复杂和困难。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和保监会,质检总局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立法研究工作。2016年3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将《电梯安全条例》列入了2016年立法研究项目,3月31日质检总局组织召开了《电梯安全条例》立法研究工作研讨会,我局法规司、特种设备局相关人员以及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对《电梯安全条例》2016年立法研究工作计划和分工进行了讨论和明确,要求参与人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制定《电梯安全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前期各项研究任务,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开展电梯法规专项课题研究。根据2016年电梯安全重点工作需要,我局利用电梯安全监管科研专项委托相关行业协会、技术检验机构积极开展国内、国外电梯法规标准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