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工作方案,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全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创建消防安全社区
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
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
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